关于“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5

为扎实推进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现就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及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

 

1.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检察官离任后,担任我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从中牟利;

 

4.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检察官离任后,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检察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7.检察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指导组对郴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值班电话:0735-2871771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湖南省郴州市A424号邮政专用信箱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郴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近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正式上线,用户登录“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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