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残障人士 “无障”出行
为守护特殊人群的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郴州市北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要围绕盲道、坡道、停车位、公厕等监督关键部位,重点到郴州市北湖区人员密集的交通枢纽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附近的市政道路等区域进行了监督排查,发现北湖区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无障碍环境建设、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图书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五类无障碍建设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区残联座谈
调查过程中,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北湖区残联就北湖区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座谈。北湖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北湖区无障碍设施的情况:一是目前北湖区现有持证的残疾人7956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实际需求差距甚大,配套不足、不成体系。二是过街天桥、公交车站台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大型商场、超市缺少残疾人停车位、洗手间,道路上基本没有盲人过街提示音响。三是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足等。区残联理事长杨诗才表示,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标准均有条例予以明确规定,但是执行落实不到位,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有力推动无障碍设施城区建设进程。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好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努力让残障人士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有尊严。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特殊人群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条件。郴州市北湖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城区,更要成为极具人文关怀和温情的文明城市典范。
下一步,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残障人士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实用、畅通、易行,“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无障”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