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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从“游戏”到“帮信罪”只差出借一个账户的距离

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10

“我当时想挣点快钱,就借身份证给他们去用一下,我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事,但是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犯罪嫌疑人易某对检察官说道,脸上充满了悔意......

2025年3月,易某在玩电脑游戏时,听网友说只需“出借”一下身份证件便可获得丰厚的报酬,便听信网友安排,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营业执照、公司印章,同时开设对应的对公账户和U盾,并将该公司及对应的对公账户密码提供给电信诈骗集团使用。电信诈骗集团利用易某提供的对公账户转移涉诈资金,涉案流水达220万余元。最终,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既带来便利,也滋生了新型犯罪。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涉案人数众多,尤其以学生、无业青年等群体为主。一张银行卡、一次转账,都可能让你在不知情中成为犯罪的“工具人”。

怎样才能有效规避触犯帮信罪?一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绝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及各类支付账户,不再使用的闲置卡片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二要提高警惕,远离各类兼职骗局,坚决抵制“高薪轻松兼职”“足不出户躺赚”等虚假诱惑,不参与任何不明资金划转、跑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不断提升法治观念,主动学习关于帮信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一旦发现可疑线索或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帮信罪看似“零成本”,实则代价沉重,请珍惜个人信用,远离网络陷阱,不做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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