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引领“检察蓝” 北湖区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铸检魂
9月2日-3日,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努力开创北湖检察工作新局面,中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组织全院在职党员干警赴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沙洲分校(湖南沙洲初心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半条被子温暖专题陈列馆、检察长学习宣讲“七一”讲话和北湖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邀请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廉政教育讲课等方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党的峥嵘历史中吸取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检察担当。
“党建为魂”树精神,释放党建引领力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在沙洲村展览馆广场,面对鲜红的党旗,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杰宏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
“党建工作犹如树之根、水之源,只有在思想上把握党的方向,行动上践行党的宗旨,制度上贯彻党的要求,检察事业才能永葆活力、充满生机。北湖区检察院党组班子要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精神文明创建的核心位置,通过强力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院总支和机关支部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人人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党建之魂激活队伍的精气神。”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杰宏说。
学习强检讲政治,激发党建战斗力
李杰宏同志组织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9月2日上午,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杰宏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警在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沙洲分校学习宣讲七一重要讲话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三平组织大家原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新征程面对面》,动员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开启北湖检察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北湖努力奋斗。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长江宣布上半年业务数据,点评我院业务办案情况,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献领学《省部级、厅局级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传达提纲》,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领导、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学习会议。
李三平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张长江同志宣布区检察院上半年核心业务数据情况,并就办案情况进行点评
李献同志领学《省部级、厅局级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传达提纲》
会上,李杰宏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伟大建党精神并全面概括了其基本内涵,我们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始终做到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始终做到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始终做到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及对检察机关的重视;区第六次代表大会明确了未来五年北湖发展的方向路径,大会部署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北湖的主要任务。希望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七一讲话和区党代会精神要求,干在实处、走向前列,努力开创北湖检察新局面。
清风润检讲规矩,汇聚党建凝聚力
9月2日下午,北湖区检察院在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沙洲分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廉政教育——让纪律规矩挺在前入脑入心。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杰宏主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李湘宜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李杰宏同志结合本院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李杰宏要求,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全院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二是加强党纪国法学习,常怀敬畏之心,要有自警和自省意识。三是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自觉填报重大事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全面深入领会“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精神实质。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李湘宜同志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结合相关案例剖析了当前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李湘宜强调,一是要正确认识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要正确看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要清正廉洁用权,规范从政行为。其次,李杰宏同志结合本院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此次党史学习教育,北湖区检察院党员干警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坚定了理想信念。大家纷纷表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此次所学应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北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