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捞人”真坑钱 这种骗术莫上当
亲友犯罪被抓,家人“病急乱投医”,抱着侥幸心理剑走偏锋,想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去“捞人”,最终上当受骗。近日,北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花钱捞人”请托型诈骗案件。最终,雷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2年,被告人雷某通过抖音认识了梁某,不久后二人在桂阳偶遇见面,遂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梁某与雷某聊天时提起其表弟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雷某谎称有关系可帮其表弟办理取保候审,把人“捞出来”,但上下打点需要“活动经费”。梁某着急将表弟“捞”出来,未经思考就听信了雷某的话,将21000元“活动经费”通过微信转给雷某。雷某收到钱后便人间蒸发了,梁某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那些谎称能够办理取保候审的“司法黄牛”,不仅骗取他人钱财,更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过度消耗了社会的信任。任何企图借助司法程序谋取私利的欺诈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大家务必保持清醒、擦亮双眼,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切不可病急乱投医,让骗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