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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检察院召开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动员学习大会
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11
为扎实开展2020年度北湖区检察院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号召全体检察人员统一认识、振奋精神,明确方向、积极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9月30日上午,北湖区检察院召开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动员学习大会,郴州市文明办副主任刘正平到会指导,北湖区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献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会。
会上,刘正平主任对创建文明单位的历史演化、主要内容、先进单位做法经验等内容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讲解。他指出,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就是文明单位创建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大方面,硬件建设树形象,软件建设铸灵魂,文明单位要做到形和神的统一,神形兼备,外在美与内在美统一,内外一致。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中要做到“1458”:“1”是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的过程中,要有一个明确的创建思想;“4”是在创建过程中,四个文明一起抓,四个形象一起塑;“5”是以人为本,五个素质一起强化;“8”是指在开展创建过程中,要着力八抓,要做到八有,要注意八无。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三平指出,创建文明标兵单位是全院干警共同的工作与目标,要着力增强团队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