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伟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03
2月5日,郴州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黄伟清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伟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黄伟清利用担任郴州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郴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郴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中标、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