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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6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1日在北湖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杰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北湖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6名干警获评省、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牢记国之大者,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全员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院干警在高铁西站、火车站、飞机场、高速路口、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值守,用实际行动筑牢防疫安全门主动加强与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有关企业的对接联系,助力复工复产。办理了郴州市首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依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香港返郴人员肖某、邓某康等人快捕快诉。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邓某康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曾某兵有期徒刑六个月。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涉非公经济信访绿色通道,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统筹履行打击和保护职能,严惩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严格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35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探索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办理郴州某米业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过程中,引入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杜绝违法隐患后,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诉决定,充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全心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63人、不起诉211人,同比分别上升181.4%和54%,诉前羁押率降至44.3%,同比减少16.8%。对决定不起诉的也不放纵,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违纪违法行为。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②,依法适用760件101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5.2%。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39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整治。认真做好鲁塘镇红星村、保和瑶族乡七姊石村和同心瑶族村乡村振兴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聚焦群众关切,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595855人,其中,批准逮捕487人、不批准逮捕36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9581365人,其中,提起公诉935人、不起诉21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提前介入每一起势力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147人。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欺诈类侵财案件,依法批捕6人,起诉17人,办理了顺祥郴州分公司熊某、何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人数1007人,金额6429.847万元,切实守护好老人的钱袋子

突出检察关怀,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165人,起诉186人。依法批准逮捕“8.25”组织卖淫案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对其中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强奸罪审查起诉,2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名组织成员依法改变管辖至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不捕63人,不诉49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41人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46件,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积极开展利剑护蕾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宾馆、网吧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密切合作,10名检察官在北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开展检察官授课、模拟法庭、心理疏导等活动10余次,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

注重矛盾化解,倾心落实人权保障举措。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件次;运用检察听证办理疑难信访27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结案1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17.7万元。在办理彭某、易某拐卖妇女儿童案中,依法追究彭某拐卖妇女、儿童的刑事责任,彭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对该案被害人饶某的父亲给予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起诉为民解薪忧,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2件,主动和区法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为182名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150余万元,充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恪守为民初心,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刑事诉讼监督检察更加有力。联合辖区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23件,通过严格控制退补延期案件数,刑事-件比下降至11.05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人,监督撤案4人,纠正漏捕漏诉8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3件次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提起刑事抗诉案件1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活动122122人,纠正财产性判项执行不当案件4040人;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2人,办理了最高检交办的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顾某国涉嫌受贿罪案,依法以顾某国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做强。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4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2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26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3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82件,决定支持起诉182件,均被法院采纳。做好裁判结果监督,向法院发出涉及虚假诉讼的再审检察建议21件。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序拓展。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238。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英烈保护、军人荣誉等领域立案189件,发出检察建议154份,收到回复124件。联合长沙军事检察院推动相关部门对邓华故居保护和利用,助推邓华上将故居成红色打卡地。坚决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针对河垃圾污染问题,对相关部门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为守护一江碧水贡献检察力量。办理白某、谭某涉嫌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建议法院判令当事人对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并获得支持。针对超市售卖过期变质食品网吧酒吧等场所容纳未成年人入内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违法行为,立案47对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针对环境保护税和利息税征收、土地闲置、租房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对相关行政部门立案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8万余元,收回闲置土地92.54亩(价值6479万元),有力保障国有财产安全。

、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守正笃行强化政治建检。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领悟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严管厚爱,突出廉洁从检。抓紧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整治慵懒散提振精气神专项行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5次。积极开展清廉检察机关建设,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全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砥砺深耕,展现素质强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换届后,现有580后领导班子加专委,平均年龄41岁,大幅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强化检察队伍建设,4名检察官助理3名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4名检察官助理入额推进检察队伍向更高素质、更高配置的良性发展。以导师带新人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并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凝聚检察队伍力量,队伍整体素能明显提升。

持之以恒,接受监督制约。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等报告工作。加强代表委员、群众联络工作,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9条,两微一端一网发布检察动态信息545条,在各大媒体发稿76篇,其中省级以上59篇。依法公开听证案件68件,做到四大检察全覆盖,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各位代表,北湖检察工作一年来的发展进步,是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全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司法理念的法律监督力度、质效还需提升;二是队伍结构还需优化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检察工作短板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己任,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为北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司法助力北湖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工作聚焦北湖经济发展规划,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经济犯罪,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是坚持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情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持公益的核心定位,着力解决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损害公益问题,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提质效强监督,以更大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深化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规范新领域案件办理,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

是坚持重建设强队伍,以更严要求锻造绝对过硬检察铁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注重从党史、检察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铸牢忠诚本色。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检察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委的正确领导,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赶考人的检察姿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全面推动建设现代化新北湖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案件;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国家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4.“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为三个规定

5.四大检察:指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四项核心业务,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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