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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17

目录

第一部分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北湖区人大负责,受北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并报告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北湖区委领导。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在全区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2. 负责郴州市北湖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包含的主体范围是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3708.66万元,较2019年3574.64万元增加134.02万元,增幅3.75%。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防疫经费开支增加;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增加办案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占比87.76%;其他收入258.1万元,占比12.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68万元,占比80%;项目支出473.82万元,占比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850.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69.77万元,增幅10.1%。财政拨款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防疫经费开支增加;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增加办案开支,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03%,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7万元,增幅1.6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防疫经费开支增加;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增加办案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88.07万元,占比78.75%;教育支出6万元,占比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万元,占比6.05%;卫生健康支出136.5万元,占比8.35%;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占比6.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6.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其中: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1234.17万元,决算数12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年中实际开支减少。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30万元,决算数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办公办案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办案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等经费。

3、公共安全-检察-检察监督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决算支出数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年初预算6万元,决算数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98万元,决算数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年中实际开支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万元,决算数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61.5万元,决算数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75万元,决算数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110万元,决算数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年中实际开支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5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6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4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变动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幅度较大,与上年相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07.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机关党建等中心工作增加,公务接待任务加重。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3万元,占17.9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7万元,占82.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项目。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个、来宾311人次,主要是接待全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7万元,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执法执勤和侦查办案等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和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26万元,比2019年增加28.54万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设备维修消耗品开支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6万元,用于参加市级、省级等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人数54人,内容为意识形态骨干培训、检察理论研究培训、无人机培训、法警省院培训、刑事执行检察培训、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培训、公益诉讼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相关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看,3个项目均达到绩效考评目标。

本部门对“办公设备购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基本达到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经费支出合理,项目运行正常。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0分。全年预算数为 20万元, 执行数为 2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新设备、推进办案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助力高效办案,全力打造“信息检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干警教育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未归口社保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https://www.hn.jcy.gov.cn/xwfb/czxx/qtczxxgk/202106/1464909166928723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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