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以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以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活动为契机,对该院反贪局3月份立案并侦查终结的4件4人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当事人均反映干警办案中无违法违纪和不文明办案行为,回访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回访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到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看守所进行回访;二是依托相关单位,联系辖区内的当事人到相关单位办公室接受回访。通过要求案件当事人填写征求意见表和《案件回访监督卡》,详细了解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语言粗暴、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侵害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
该院通过对自侦案件的回访,既规范了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也确保了办案干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同时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